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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十年之内吗?”

“不,不是十年,而是现在。越快越好。”

“用什么结婚?妈妈是无法给我嫁妆的。即便她有这个能力,她也不会给的。她觉得纵容你游手好闲是错误的。”

“我并不想接受你母亲的任何帮助。”拉里说道,“我每年有三千块的进项,在巴黎生活绰绰有余。咱们可以租一小套公寓房,雇一个用人,日子会过得很滋润的,小宝贝。”

“可是,拉里,一年三千块过日子是不够用的。”

“够用肯定是够用的。很多人钱比这还少,不是也能过日子。”

“可是,我不愿意靠一年三千块钱过日子。我没必要这样做。”

“我在这儿生活,只用这一半的花销。”

“可这叫什么日子!”

她看了看眼前寒碜的斗室,不屑地耸了耸肩。

“过些日子,我积攒了一些钱,咱们可以上卡普里岛去度蜜月,秋天再去希腊。我想去看看希腊。还记得吗,咱们经常说要一起周游世界的?”

“旅游我当然是愿意去的,但并非这样的游法。乘轮船,我不愿住二等舱;住宿,我不愿下榻于三等旅馆,那儿连个浴室都没有;吃饭,我不愿进廉价饭馆。”

“去年10月,我游历意大利,恰恰就是这样去的,不是玩得也挺开心嘛。靠每年三千块的进项,咱们完全可以把世界跑个遍。”

“可是,我还想生孩子呢,拉里。”

“这没有关系。有了孩子,咱们带他们一起去旅游。”

“你真傻。”她大笑说,“你知道有个孩子要花多少钱吗?维奥莱特?汤姆林森去年生了个孩子,尽量省着花,还花掉了两千五百块。你知道请个保姆需要多少钱吗?”她心里想到一连串的事情,越想越情绪激动,“你一点不实际,不知道你要求我过什么样的日子。我年轻,需要过快乐的生活。我想跟其他人一样寻求欢乐,去赴宴、跳舞,去打高尔夫球和骑马。我想穿漂亮的衣服。你可能想象得来,一个女孩子家穿戴不如自己的同伴,心里该是什么样的滋味?把你朋友穿厌了的旧衣服买来穿,或者别人可怜你,把一件新衣服送给你,而你千恩万谢。拉里呀,你可知道这会叫你心里是什么滋味?那时我甚至于连去一家像样的理发店做做头发也做不起。我出行可不愿乘坐电车和公共汽车,而是想开自己的汽车。你在图书馆里看书,那你让我干什么以度过漫长的一天?难道让我逛马路、看橱窗,还是坐在卢森堡博物馆的花园里留心自己的孩子不要闯祸?那样生活,咱们连个朋友都不会有的。”

“请别这样,伊莎贝尔!”他打断她的话头说道。

“不会有我以前的那类朋友。哦,不错,艾略特舅舅的朋友有时候会看他的面子请请咱们,但咱们去不成,一是因为没有体面的衣服,二是由于咱们回请不起。至于交朋友,我可不愿意认识一大群穷酸、衣衫不整的人。我跟他们无共同语言,他们跟我也无话可说。我需要的是真正的生活,拉里。”说到这里,她突然感到他眼睛里有种神情,虽一如既往地温情脉脉,却微微含有一丝嘲笑的成分,“你觉得我愚蠢,是不是?你一定觉得我鼠目寸光、蛮不讲理!”

“不,并非如此。我觉得你说这些话都是很自然的。”

此时,他背对着壁炉站着。她立起身,走到他跟前,和他面对着面。

“拉里,如果你身无分文,却有一个年收入三千块的工作,我会毫不迟疑地嫁给你。我会替你烧饭,收拾床铺,不在乎自己穿什么样的衣服,什么都不会在乎,就是苦也是苦中有乐,因为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你总会有出头之日的。可是,现在这样结婚,就意味着我一辈子要过这种肮脏的猪狗不如的日子,连个盼头都没有。这就是说,我要苦熬日月,至死方休。意义何在?而你成年累月为那种连你自己都说无法解答的问题苦苦寻找答案。这真是大错特错。一个男子汉,应该去工作。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此。工作才能够造福于社会。”

“依你之见,我有责任立足于芝加哥,进入亨利?马图林的公司。你是不是认为,动员我的朋友买亨利?马图林所关心的股票,就是造福于社会呢?”

“经纪人的工作是社会所必需的,是一种十分体面、光彩的谋生方式。”

“你把巴黎普通收入人群的生活形容得一塌糊涂。人们用不着上沙诺尔式女装店,仍旧可以穿得体体面面。并非所有风趣之人都住在凯旋门附近和福煦大街。事实上,住在那儿的风趣的人少之又少,因为风趣的人一般都没有多少钱。我在这儿认识许多人,有画家、作家、大学生,有法国人、英国人、美国人,形形色色的。我敢肯定,见了面,你会觉得他们比艾略特那些乏味的侯爵夫人和傲慢的公爵夫人有意思得多。你思想敏锐,而且富于幽默感。和他们共进晚餐,虽然喝的只是普通的葡萄酒,也没有一个管家和几个侍从在跟前伺候,但听他们指点江山,你会感到是一种享受。”

“别东来西扯的,拉里。我当然会喜欢的。你也知道我并不是个势利小人,我愿意结交风趣的人。”

“是呀。如果你穿一身沙诺尔式女装,他们会不会觉得你气势凌人,好像是来视察贫民窟的呢?他们不自在,你恐怕也会如坐针毡。过后,你可以告诉你的闺密爱米丽?德?蒙塔杜尔和格拉茜?德?夏托加亚尔,说你在拉丁区结识了一群**不羁的文人,十分好玩,除此之外你将一无所获。”

伊莎贝尔听了微微耸了耸肩头。

“我敢说你讲得对。他们不是我自小所熟悉的那种人。我跟他们毫无相同之处。”

“此话从何说起?”

“还是咱们开头讲的。自从记事起,我就一直住在芝加哥。我的朋友以及我所关心的一切全在那儿。在那儿,我感到心情舒坦。那儿就是我的根,也是你的根。妈妈患病在身,永无康复之日。我即便想离开她的身边,也是做不到的。”

“这是不是说除非我回到芝加哥去,否则你就不愿嫁给我了?”

伊莎贝尔犹豫了一下。她爱拉里,真心实意想嫁给他。她对他的爱是发自肺腑之爱。她很清楚,拉里也爱她。她坚信,一旦摊牌,拉里会软下来的。她虽然心里也有担忧,但这个险是必须要冒的。

“是的,拉里,事情就是这样。”

他取出一根火柴—一根老式的法国造硫黄火柴,划着之后会叫你的鼻孔里充满呛人的味道。他把火柴在壁板上划亮,用它点着了烟斗。随即,他从她的身旁走过,来到了一扇窗户跟前,将目光投向外边。他沉默着,没完没了地沉默着。伊莎贝尔站在原地没动,仍站在刚才面对拉里的地方,眼睛望着壁炉板上的镜子,对镜中的自己却视而不见。她的心狂跳不已,焦虑得都快透不过气来了。最后,拉里终于转过了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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