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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刘瑾 死神的3357个吻2(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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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麻痹了。

我在权力的塔尖上为所欲为、忘乎所以,基本上无视那正在朝我悄悄袭来的危险。

我自以为只要把无知的少年天子伺候得舒舒服服、摆布得服服帖帖,我就能永远高踞大明帝国的权力巅峰,把每个人捏在掌中或者踩在脚下……

可我错了。

我毕竟只是一个“站皇帝”、一个偶然得势的奴才,不是大明王朝真正的主人。只要天子朱厚照哪一天心血**把权力收回去,我就会被打回原形、一无所有,甚至比一无所有还惨……

这一年秋天,为了进一步巩固权力、打击异己,我别出心裁地搞了两项政治发明。

第一项是创立“内厂”。

众所周知,东厂、西厂、锦衣卫等“厂卫制度”是本朝的一大特色,后世之人称其为“特务政治”。顾名思义,就是在朝廷的日常行政和司法机构之外另置一个直属于皇帝的特殊权力机构,其职能是刺探官民隐情、专典重大刑狱,目的在于加强皇权、维护统治。其中,“锦衣卫”是由本朝太祖朱元璋亲手创立的,起初也不过是禁军中的一卫,后来职能提升,逐渐拥有缉捕、刑讯和处决钦犯的职权;“东厂”则是明成祖朱棣所创,因设于东安门北侧(今王府井大街北面)的东厂胡同而得名,这是一个由宦官掌控的特务机构,比锦衣卫更能直接效命于皇帝,其职权范围和地位逐渐居于锦衣卫之上;“西厂”则创于宪宗成化年间,由当时的大宦官汪直统领。

武宗朱厚照即位不久,我掌管了司礼监,马永成掌管了东厂,谷大用掌管了西厂。按理说他们都是听命于我的,可自从“匿名状”事件之后,我就感觉到这些人隐隐有与我分庭抗礼的苗头,而我对东西厂的掌控力也已经越来越弱。在此情况下,我不得不创立一个直接效忠于我的特务机构。

“内厂”就此应运而生。

可想而知,内厂创立之后,其职权范围迅速覆盖并超越了东西厂和锦衣卫,其侦缉对象不但包括百官和万民,甚至把东西厂和锦衣卫本身也囊括在内。从此,内厂缇骑四处、朝野人心惶惶。后世的史书称:时东、西二厂横甚,道路以目。瑾犹复立内厂,自领之。尤为酷烈,中人以微法,无得全者。凡所逮捕,一家有犯,邻里皆坐;或瞰河居者,以河外居民坐之。屡起大狱,冤号相属……

在世人眼中,这是一种典型的“恐怖政治”。

可是,如果不让世人普遍觉得恐怖,我又如何获得安全感呢?

我的第二项创举是“罚米法”。

所谓罚米法,就是凡有官吏失职或犯法者,皆“以米赎罪”,而且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自费把米运到指定的边镇,数目从一百石到二千石不等。我之所以有这项创设,其目的有三:一、充实早已空虚的边镇粮储,缓解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二、借此机会进一步打击政敌;三、迫使更多的人为了免罪而向我行贿。所以,此举可谓一石三鸟、公私兼顾。

这一年八月,我首先把矛头指向了前户部尚书韩文,就是三年前召集阁臣和百官想整死我的那个老家伙。虽然他早已被我贬为庶民,但是我的这口恶气并没有全消,三年来我一直在想方设法把他彻底整垮。不久前户部不慎丢失了几本旧档案,我马上授意现任户部尚书顾佐上奏其事,把这事栽在韩文头上,追究他的责任。不料顾佐却不肯听从,我一怒之下将顾佐罚俸三月,同时把韩文和现任户部侍郎张缙一起关进了锦衣卫狱。随后又迫使顾佐主动致仕,并三次罚米,自输塞上,前后总数达一千余石。顾佐家无余财,只好四处告贷。

韩文和张缙被我关了几个月后,也坐罪罚米。韩文罚一千石,自输大同;张缙罚五百石,自输宣府。此后,我又找了其他借口又罚了韩文几次,直到把他搞得倾家**产才罢手。

罚米法于八月创设,到九月下旬就有两次大规模的集体罚米。第一次有一百四十余名官员被罚,数量从二百石到五百石不等。第二次被罚的全国各级官吏总数达八百九十九人,全部自费输边。众多官吏为了逃避或减轻罪罚,纷纷向我行贿;甚至有不少平日以清廉著称的官员也不得不加入了“孝敬”我的行列。

从此,我的财源愈加广阔。

自从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夏天,那个名叫刘宇的官员用一万两白银告诉我大明权力寻租业的行情之后,我就成了这个领域的行家里手,到了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我更是成了大明权力寻租业的行业标准的缔造者。朝中各部司以及全国各省官员给我的“进贡”,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标准,并形成了一套惯例。

比如各省长官入京朝觐,在拜见皇帝之前一律要先拜见我,而见面礼通常是每人二万余两白银,也就是相当于你们今天的一千万人民币。这样一笔巨款即便对那些官场的“老油条”来讲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更不用说那些一贯自诩清廉的官员了,所以他们在见我之前,通常都要跟京城的富豪告贷,回任后再努力搜刮,然后连本带利地还债。这就是当时朝野上下尽人皆知的所谓“京债”。

形成了惯例之后,人们也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至于我本人,当然更是对此安之若素。直到这一年正月的一天,我的心腹、吏部侍郎张彩悄悄跟我说了一番话,我才猛然意识到——这种敛财手法实在是过于粗放、也过于招摇了。

张彩说:“公亦知贿入所自乎?非盗官帑、即剥小民!彼借公名自厚,入公者未十之一,而怨悉归公,何以谢天下?”

那一刻我悚然一惊。

是啊,大明的官员们都打着孝敬我的幌子大肆贪墨,最终进到我腰包的银子十不及一,可天下的怨谤却全部集中到我一人身上,这种买卖不合算啊!

于是这一年春天,便有一则出人意料的重大新闻从京城传出,并迅速传遍了整个大明帝国。那就是——刘瑾拒贿。

首先被我拒贿并治罪的官员是监察御史欧阳云和工科给事中吴仪。也怪他们运气不好,就在张彩一语惊醒梦中人的几天之后,奉旨出京的欧阳云和吴仪刚好办完差事回京复命,并按惯例向我呈上了“孝敬”。于是他们就这样被我抓了典型,很快就以贪渎和行贿的罪名被贬为庶民。随后又有一大批来不及刹车的大大小小官员被我告发,轻则掉了乌纱、重则锒铛入狱。

刘瑾拒贿!这对于天下人来讲实在算得上是一桩奇闻,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并不是刘瑾不爱财了,而是取之更“有道”了——更为隐蔽而巧妙了。

换句话说,要孝敬刘瑾可以,但是绝不允许任何人再明火执仗地打着刘瑾的招牌。

不过事后来看,我这么做还是有点自欺欺人。

因为已经太迟了。就算我在表面上立了几块牌坊,在名义上堵住了悠悠众口,可到底谁会相信,这个一贯嗜财如命的刘瑾刘大太监、这个欲望无止境的“站皇帝”,果真会在一夕之间金盆洗手、弃恶从善了呢?

恐怕没有人会相信,甚至连我自己都不信。

所以,不管我如何藻饰、如何作态,其实我在天下人心目中早已被定位为一个“擅权揽政、贪赃枉法、迫害忠良、祸国殃民”的权侫了。正因为如此,一年后那个封藩宁夏的安化王朱寘鐇起兵叛乱,才会扯出“讨伐刘瑾”这面大旗;也正因如此,那个后来得势的“八虎”之一的太监张永,才有可能在几句话之间就把我这个“站皇帝”彻底扳倒、并一举把我送上了剐刑台……

尽管心腹张彩的一席话已经让我幡然醒悟,让我意识到成为天下众矢之的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但是当我意识到这点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是的,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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