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签约仪式(第3页)
凯撒明白,自己又被将了一军。李世民把个人去留与高卢整体利益绑定——拒绝共识纪要,就等于告诉所有人“罗马不想给真正的保障”。
而他凯撒,刚刚在圣林承诺过“愿意讨论”。
“你的逻辑很清晰,”凯撒终于开口,声音听不出喜怒,“但如此具体的条款,若要成为正式律令,仍需元老院法学家审议,并符合共和国的根本法。”
“当然,”李世民立即接话,仿佛早已预料到此回应,
“所以,今日我们不签署、也不宣布任何正式律令。我们只签署一份原则确认书:总督府承诺,在三个月内,基于这份我们已达成的共识,与正式组建的高卢咨议会协商,共同拟定并颁布正式的《高卢行省权利与义务宪章》。而我,在见证这份原则确认书签署后,将即刻动身离开,不再参与具体细则的制定。”
他再次从怀中取出一张简短的羊皮纸,上面只有五条核心原则,包括税率上限、公民权路径、咨议会合法性等。
“总督只需同意这五项原则。细节,留给法学家和未来的咨议会。”
凯撒看着那张纸。这五条原则,每一条都卡在罗马能够接受的底线边缘——再进一步就可能损害统治根基,但就此拒绝则会显得毫无诚意。
更重要的是,李世民把“招安仪式”变成了“立法谈判”。现在全高卢的眼睛都盯着,看他凯撒敢不敢答应最基本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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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合:凯撒意图让他“当众忏悔”,李世民拿出了“谈判共识”作为对抗。个人的道德羞辱,被升格为一场关于统治合法性与政治诚意的公开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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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约:羽毛与短剑
原则协议被铺在桌上。
凯撒示意书记官递来羽毛笔和墨水。按照罗马惯例,作为“被宽恕方”的李世民应先签字,表示“接受条件,感恩戴德”。
李世民没有去接那支笔。
“总督,”他说,“在签字前,还有一个程序性问题。”
凯撒抬眼。
“这份协议,一方是罗马高卢总督,代表罗马共和国。”李世民缓缓道,“另一方是谁?是我个人吗?那我签完字离开后,协议是否还有效?”
他停顿,让这个问题在寂静中沉淀。
“我认为,与我个人相比,这份协议更需要一个高卢方面的签署方。”他转向身后的三位长老。
“在圣林,是八大部落共同委托我。在谈判中,是各位长老提供了智慧与支持。我提议,由最早倡议集会、并全程参与的埃杜维、阿维尔尼、林贡斯三部长老,在此作为‘未来咨议会之基石代表’,与我共同签署。如此,协议便不只是与我个人的约定,而是与高卢土地上正在形成的新秩序的约定。”
布罗杜斯等人愣住了。他们没想到会被推上前台。
凯撒的眼神冷了下来。这是要把临时协议制度化,且立刻树立起高卢方面的权威实体。
“这不符惯例。”侍卫长出声。
“什么惯例?”李世民反问,“是高卢被征服的惯例,还是罗马与平等盟友签署条约的惯例?总督在圣林说过,罗马寻求的是‘伙伴’。”
他把凯撒的话原样奉还。
凯撒盯着李世民。良久,他忽然抬手:“取三把椅子来。”
椅子被搬上观礼台,放在长桌对面——与凯撒的座位相对。
三位长老迟疑地坐下。他们从未在如此正式的场合与罗马总督平起平坐。
签字顺序被重新安排:
凯撒先签,代表罗马做出承诺;
接着三位长老签,代表高卢接受并承诺遵守秩序;
最后李世民签,作为“见证人与调解者”。
当李世民最后拿起羽毛笔时,他没有蘸墨水,而是从腰间抽出了那柄磨旧的罗马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