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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没有用,艾略特,我无从得知。她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她说她理解拉里,不愿当他的绊脚石。我跟她说:‘他一别就是两年,证明他爱你爱得不十分深。’她说:‘我也没有办法,问题在于我爱他爱得十分深。’我说:‘有了今天的变化,你对他的爱还十分深吗?’她说:‘今天的变化反而叫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爱他了。他也爱我,对这一点我坚信不疑。’”
艾略特细细思索了一会儿。
“两年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我哪能知道,艾略特。”
“你不觉得这样的结局让人十分扫兴吗?”
“的确叫人十分扫兴。”
“没什么可讲的了,只能说他们还很年轻,等上两年也无妨。但在这两年当中,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姐弟俩达成一致:最好不要去打搅伊莎贝尔。一家人原打算出去吃晚饭,于此只好作罢。
“我可不想让她听了别人的议论而感到难过。”布雷德利夫人说道,“那些人见她哭肿了眼泡,肯定会感到好奇的。”
第二天,他们在家里吃午饭,饭后布雷德利夫人旧话重提,把那件事又摆在了桌面上,可从伊莎贝尔嘴里还是问不出话来。
“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妈妈,实在没有什么可讲的了。”伊莎贝尔说。
“我问你,他到巴黎究竟想去干什么?”
伊莎贝尔微微一笑,因为她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回答一定会叫母亲感到不可思议。
“他要去逛大街。”她说道。
“逛大街?这是什么鬼话?”
“他就是这么说的。”
“我真是受不了你。你要是有点骨气的话,就应该跟他一刀两断。这不明明在耍你嘛。”
伊莎贝尔看了看戴在左手上的订婚戒指,然后说道:
“我有什么办法呢?我爱他。”
后来,艾略特也加入了母女的谈话。他运用娴熟的说话技巧掺和了进去。“我可没有摆舅舅的谱,而是作为一个通晓世情的人跟一个毫无社会经验的女孩对话。”他对我解释道。可是,他所达到的效果并不比他的姐姐强。伊莎贝尔好像叫他别管闲事,语气当然是很客气的,说得却是掷地有声。就在当天晚一些的时候,艾略特来到黑石旅馆,在我的小客厅里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告诉了我。
“当然,路易莎是完全正确的。”他最后补充道,“此事弄得非常窝火。男女青年仅仅是相互爱慕,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懂,让他们决定自己的婚姻,这种结果是避免不了的。我叫路易莎不必为此愁肠百结,也许会有柳暗花明那一天呢。拉里走了,格雷?马图林还在嘛……如果我对自己的国人看法没错的话,结局是很明显的。十八岁的年轻人感情炽热如火,但长久不了。”
“你真是熟谙世态炎凉呀,艾略特。”我笑了笑说。
“我读拉罗什富科的书,总算没有白读。你知道,芝加哥社会是个小圈子。他们天天见面。女孩子家,有个男子死心塌地爱她,肯定会芳心大悦。她要是知道自己的闺密无一不心甘情愿地想嫁给这个男子,那你想想,她是不是出于人的本能也会拼一拼,争一争宠呢?这情形犹如去参加一个宴会—你明明知道去了会无聊得不行,吃的东西也只有柠檬水和饼干,然而你还是去了,因为你知道自己最好的朋友们打破头都想去,却没有受到邀请。”
“拉里何时启程?”
“不知道。行程可能还没有决定呢。”艾略特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长方形的薄薄的镶金铂质烟盒,取出一支埃及烟。对于法蒂玛牌、契斯特菲尔德牌和骆驼牌那样的香烟,他是瞧不上眼的。他笑眯眯地用眼睛瞅着我,笑容含蓄,别有深意道:“有些话不便讲给路易莎听,不过可以告诉你。对于那个小伙子,我暗藏同情之心。战争期间,他可能目睹了巴黎的风采。他要是被这个天下唯一适合文明人居住的城市迷了心窍,那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他年轻,无疑是想在结婚过小日子之前,纵情风流一把。这很正常,也很自然。我要照拂、引荐他认识应该认识的人。论风度,他还是能上得了席面的,稍加指点,便可以出入社交场了。我保证能叫他看到真正的法兰西生活—能有这种机会的美国人少之又少。老伙计,请相信我的话,普通的美国人要进入圣日耳曼大道,真比登天还难。他二十岁,魅力还是有的。我可以做出安排,让他跟一个年纪大一些的女人建立联系,这对他的成长大有裨益。我总觉得,一个年轻男子给一个有些岁数的女人当情郎,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教育方式。当然,我所说的女人必须是社会名流。这会叫他一步登天,步入巴黎上流社会。”
“你把这锦囊妙计告诉布雷德利夫人了吗?”我微笑着问。
艾略特嘿嘿嘿地笑了。
“我的老伙计,假如我有值得自豪之处,那就是我的处世方针。我没有告诉她,就是说出来,她也不会理解的。可怜的路易莎!她有许多地方叫我永远也吃不透,而这就是其中的一点。她半辈子都生活在外交界,世界上有一半国家的首都她都待过,可骨头缝里仍然是一个死脑筋的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