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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刘瑾 死神的3357个吻2(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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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八月十一日夜,大约三更时分,我在熟睡中被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惊醒。凭直觉我就能判断出——来的是禁军。

转瞬之间,一队全副武装的禁军士兵已经破门而入,团团围在我的床前。

我问:“圣上在哪儿?”

回答说:“在豹房。”

我披衣而起,对家人说:“大事不好了。”

我入狱后,天子朱厚照本来还不想杀我,只下旨把我贬到凤阳去看护太祖陵寝。我接旨后笑着对自己说:“这样也不失为一个富太监呀。”

我相信天子对我还是有感情的。为了证实这一点,我特意在狱中呈上了一个帖子,说:“奴才就缚时,赤身无一衣,乞赐一二敝衣遮体。”果然不出我所料,天子见信后,立即命人将我原来的百余件衣物送入狱中。

我笑了。只此一点,便足以证明我还有机会东山再起。

与此同时,张永和阁臣李东阳均担心我被复用,于是一再奏请武宗抄没我的家产。他们料定,只要我的财产被公诸天下,我绝对难逃一死。随后朝廷果然搜出了我五年来苦心经营的那座金山、银山,以及一大堆证实我谋反的违禁物品。天子终于勃然大怒,命三法司、锦衣卫会同百官,在午门外对我进行公审。

八月十三日公审那天,我依旧用一种傲慢的眼神环视着这帮准备审讯我的文武百官,忽然笑道:“公卿多出我门,谁敢审我?!”

不久前刚刚被我提拔为刑部尚书的刘璟赶紧把头垂了下去,其余百官也纷纷躲闪着我的目光。驸马都尉蔡震见状,站出来说:“我是国戚,并非出自你的门下,该有资格审你了吧?”随即命人左右开弓地扇我的耳光,同时厉声说:“公卿皆为朝廷所用,还敢说是你的人?说,你为何私藏盔甲和弓弩?”

蔡震冷笑:“若为保护皇上,为何藏在密室?”

我顿时语塞。

当天,我的谋反之罪定谳,奏疏中罗列了我的十九项罪名。天子在奏章上批示:“毋须复奏,即依凌迟律磔之,枭首三日,狱词供状及处决情形榜示于天下!”依大明律,凡死刑案皆须由法司三复奏,得旨后才可行刑。但武宗这次把这些法律程序都跳了过去,可见他已经对我痛恨到了什么程度。

数日后,我的心腹党羽焦芳、刘宇、张彩、刘璟等六十余人全部被捕,其中内阁大学士三人,北京及南京六部尚书九人、侍郎十二人,都察院十九人,大理寺四人,翰林院四人,通政司三人,太常寺二人,尚宝司二人,等等。朝堂几乎为之一空。这些人或诛杀、或下狱、或贬谪、或罢黜,几天内便被清除殆尽。同时,我的家人共有十五人被斩首,妇女皆发配浣衣局。

一个轰轰烈烈的刘瑾时代就此落下了帷幕。

在这个与平常并无不同的秋日早晨,在这片与我初入宫时一样纯净而蔚蓝的天空下,我的凌迟之刑终于开始了。

3357刀,死神的3357个吻。

这个过程整整持续了三天。

我看见无数的百姓拥挤在刑场周围,争先恐后地哄抢从我身上被割下来的肉——那一片片带血的肉。

准确地说,不是哄抢,而是抢购。

是的,抢购。一片肉卖一钱。生意异常火爆,我的肉供不应求。

我亲眼看见很多人当场就把我的肉扔进了嘴里,并且一边和我对视,一边很耐心、很仔细地咀嚼。

我看见我的鲜血同时从两个地方流淌了下来。

一个是从我的身体,一个是从他们的嘴角。

我知道这样的场面实在过于血腥而残忍,我知道我的描述极有可能让你们的胃部和心灵分别产生一定程度的不适。

但是我没有办法,因为这一切都是事实。

一个人究竟可以被恨到什么程度?

我想,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实足以给这个问题提供一个最生动的答案。

无论历史上其他的弄权太监是否曾经受到过历史的审判和应有的惩罚,反正我自己是罪有应得,没什么好辩解的。我的意思仅仅是:不管这些争先恐后买我肉吃的人是否真的直接或间接遭受过我的迫害,反正他们这么做除了发泄道德义愤、满足嗜血的快感之外,毫无任何意义。

所以,我真正想说的是:与其吃我的肉,还不如剖析我的灵魂!

因为肉可以被剐完、吃光,灵魂却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转世投胎、生生不息……从某种意义上说,秦朝的赵高之流,东汉的十常侍之流,中晚唐的李辅国、仇士良之流,本朝稍早的王振、汪直之流,难道不是我的前生吗?还有,本朝一百年后即将闪亮登场的那个九千岁魏忠贤,难道不是我的后世吗?

好了,不说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已经剐完了。我的肉也差不多被吃光了。

我可以走了。

相信我,如果你们永远学不会剖析人的灵魂、永远不懂得思考阴魂不散的背后原因,那么——我就会再来。

我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转世投胎,永远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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