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秦桧 我的无间道2(第6页)
与此同时,朝臣们也是一片愤慨之声。其中尤以枢密院编修官胡铨所上的奏疏措辞最为激烈,矛头虽直指王伦、孙近和我,实则亦在抨击高宗:
……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指仇敌而使之拜,则怫然怒;堂堂大国,相率而拜仇敌,曾无童稚之羞,而陛下忍为之耶?伦之议乃曰:“我一屈膝,则梓宫可还,太后可复,渊圣(钦宗)可归,中原可得。”呜呼!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谁不以此说啖陛下哉?然而卒无一验,则敌之情伪已可知矣。陛下尚不觉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国大仇而不报,含垢忍耻,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敌决可和,尽如伦议,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也?况敌人变诈百出,而伦又以奸邪济之,则梓宫决不可还,太后决不可复,渊圣决不可归,中原决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凌夷,不可复振。可为恸哭流涕长太息者矣!……臣窃谓不斩王伦,国之存亡未可知也。虽然,伦不足道也,秦桧以心腹大臣而亦然。陛下有尧、舜之资,桧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导陛下为石晋……顷者孙近附会桧议,遂得参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饥渴,而近伴食中书,谩不敢可否一事,桧曰:“敌可讲和。”近亦曰:“可和。”桧曰:“天子当拜。”近亦曰:“当拜。”
这篇奏疏写得慷慨激昂,可谓难得一见之雄文,连我看了都不免悚然动容。然而,意气风发就能富国强兵吗?文采斐然就能拯民于水火吗?搞政治需要的是头脑和策略,不是热情和空言。胡铨的文采即便能著称于后世,可他的仕途恐怕要终止于当下了。
我立刻上奏皇帝,说:“臣闻胡铨上疏,极尽诋毁之能,这恐怕是臣等识浅望轻,无以取信于人之故,伏望陛下早赐诛责,以孚众听。”我做出了请罪的姿态。高宗连忙下诏安抚:“卿等所陈之论,并无过谬。朕志坚定,宜择其可行者行之。朝野难免会犹疑,而道听途说者更未能详于本末,致使小吏诋毁大臣。此事久将自明,卿等何罪之有?!”
几天后,胡铨以“狂妄上疏,语言凶悖”的罪名被高宗和我撵出朝廷,永不叙用。
可我没想到,一个胡铨刚走,更多的胡铨又站了出来。司勋员外郎朱松等六人又联名上疏对我发出弹劾:
金人以和之一字,得志于我者十有二年,以覆我王室,以弛我边备,以竭我国力,以懈缓我不共戴天之仇,以绝望我中国讴吟思汉之赤子,以“诏谕江南”为名,要陛下以稽首之礼。自公卿大夫至六军万姓,莫不扼腕愤怒,岂肯听陛下北面为仇敌之臣哉?天下将有仗大义、问相公之罪者!
看到奏疏,我苦笑不已。
所谓“诏谕江南”,意思就是由金人下诏册封赵构为帝,所以需要高宗赵构行人臣之礼跪地接诏,这当然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事实上自从宋使王伦陪同金使南下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在考虑如何应对这个问题了,并不需要等到大宋臣民们的口水把我淹没才唤醒我的思考。我真正想达到的目的是既迎回梓宫和太后,又不费一兵一卒收回河南与陕西失地,并且又不让高宗皇帝向金使跪地接诏、屈节称臣。
这才是我的艰难所在。
绍兴八年岁末的这些日子,我在举国上下的口诛笔伐中艰难地思考着。
此时此刻,与其说我是得意扬扬地行进在无间道上,还不如说我是战战兢兢地在高空中走索。
金使抵达临安的前几天,我向高宗提出,金廷所封的使节名称问题很大,应该与他们磋商,把“江南”改为“宋”,把“诏谕”改为“国信”,即国与国之间的平等文书,并且不让天子出面接受他们的册封。所有这些,都应在和约签署前对他们事先声明。高宗满意地点头,说:“朕受祖宗二百年基业,为臣民推戴,已逾十年,岂肯受其封册?”
我到底该怎么走过这条艰难的高空之索?
十三
绍兴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金使抵达临安,下榻于左仆射府邸。
和谈在即,已经没有多少时间让我反复斟酌了。
我的思考进入最后的倒计时。
把“江南”改为“宋”,把“诏谕”改为“国信”,在我看来问题不大。毕竟金使张通古和萧哲自进入宋境以来,也切身感受到了南宋军民对他们的愤慨和仇视,在此情况下他们不能不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他们一味坚持强硬态度,导致和谈破裂,首先南宋军民就会把他们生吞活剥了,所以这一步容易实现。
真正棘手的问题是接下来,要由谁去拜受国书?
如果不让天子出面,那么这个拜受国书的人只能是我。
我倒不会吝啬自己的这一跪。很久以来我就不太看重这种所谓的“荣辱”了,我更关心的是如何不择手段地达成和平。为了宝贵的和平,我完全可以牺牲自己膝下的黄金。真正让人绞尽脑汁的问题在于:要以什么样的借口迫使金人在这一关键点上妥协?
这必须是一个既让金使无力反驳,又让他们回国后可以交差的借口,那么,这样的借口在哪儿呢?
有一天我与给事中楼炤闲谈,说着说着他无意中蹦出一句话,让我突然间豁然开朗。
他说的是《尚书》和《论语》中的一句话:“高宗谅阴,三年不言。”
在那电光石火的一瞬间,笼罩在我心头多日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所谓“高宗”指的是殷商国王武丁,“谅阴”指的是武丁为父王小乙守丧时居住的“凶庐”。这个典故的意思是说,嗣君武丁为先王小乙守丧三年,其间不问朝政,百官全部听命于宰相。而我们的先王徽宗虽然早已于绍兴五年病逝于五国城,但是高宗赵构听到父丧的消息也不过才数月,此时我们的高宗虽不必像商朝的高宗那样守丧三年,但守几个月总是合情合理的吧?
还有什么比这更为绝妙、更有说服力的借口呢?
我即刻授意王伦代表我和朝廷与金使谈判,以上述借口迫使他们让步。我特意向王伦强调的一点是,关键时刻就以大宋臣民对他们的敌意进行威胁,必要的话就恐吓一下。王伦心领神会。果不其然,虽然金使张通古和萧哲听完后颇不情愿,但是一想到自己身陷险境,只好妥协。
为了争回一点面子,他们强调拜受国书时必须由宰相领着所有当朝大员前往。
这个条件我欣表同意。
这还不简单?
找一群八、九品的小吏披上一、二品的朝服,不都成“大员”了吗?
早在靖康年间我们就这么干过了,何妨再来一回!
当我双膝一软伏地而拜的那一刻,我知道历史将把这一幕永远定格。
我预感到无论时光如何流转,世事如何变幻,我在后人的心目中将再也不能直起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