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织机(第1页)
赤礁村人约在九月初五议事,由村长和老蔡主持,众人齐聚祠堂。
起初只是死者家属发言,声泪俱下,众人低声附和。
谁知不知怎的,话锋越扯越偏,竟扯到了祁家是否还能继续开发盐田一事。
村长连喝了几声“莫要起哄”
,却无人听。
人声反而越发鼎沸。
一向有主意的王二柱带头,高声嚷嚷道:“两条人命,说轻了不值钱,说重了就该顶格赔!”
人群立时起了响应。
有人接道:“祁家若想再雇人,不只得赔银子,工钱也要涨!”
又有人提起祁家曾议定收购部分民居地作工棚杂用,此刻也有人发声:“地价得重议,否则住在上头的可不搬。”
其实祁家与村户早签下了用地、用工契约,只是村民哪里真有契约意识?多半信一条理:闹一闹,总能多讨些银子。
眼下事有死伤,众人便心照不宣,有了借口,自是动机十足。
像方砚生这样年纪尚小的孩子,只能缩在一旁看。
他听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心思却飘远了,想起中秋那夜,那年轻的祁家公子在地上默写的诗。
他自然还分不清那是古人章句还是那公子随手所作。
只隐隐记得有人说,那行人中有一位是今年春闱受冤、后在御前雪冤的举子。
方砚生虽年幼,也知天家威严,再仇富也不敢轻视,便鼓足勇气,去寻那位举子少爷问个明白。
祁韬听这孩子红着脸、磕磕巴巴地将诗背完,又听说是中秋夜他们一行中的一位在地上写下,便知是辉山所为。
于无声处温柔关照,于人后自有深情,正是她一贯为人。
他忍住心酸,温声解释:“这诗出自宋元之际一位僧人,是悼念亡母之作。”
方砚生听得心口一紧。
祁韬接着说:“诗句虽浅白,惟‘芦花’一词有典。
《史记》有载,孔子弟子闵损孝顺,后母用芦花代替棉花塞衣欺他,他不告父,后母感愧改过。
自此‘芦花’便成母子情深之典。”
“这首诗是那僧人亡母后所作。
眼见秋霜落地、芦花如雪,心中触景生悲,忆起年少时母子相依为命,曾卖袈裟换米,回家侍奉那日夜倚门盼儿归的白发老母……”
说到这里,祁韬停住。
他想到辉山七岁丧母,幼年孤苦伶仃,又念及自己十二三岁上痛失慈母之事,心头一酸,竟哽咽难言。
方砚生当时只是道了谢,没说什么。
可回到家后,却越想越觉心神恍惚,整个人像被什么拽着似的,一直坐立难安。
原来,那位祁家公子竟和他一样,也在中秋团圆之夜思念逝去的亲人。
原来,他也曾活在贫贱交迫的日子里,为一捧米、一碗粥挣扎求生,只为与母亲相依度日。
方砚生心中五味翻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