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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5章 好一对苦命鸳鸯(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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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七言並没有將这个真相告知对方,更没有想要去否定对方的骄傲。

仔细想想,如果他曾经也是这三族中的任意一员,又怎么会不为自己的族群强盛而骄傲呢?

黄金,白银,青铜。

这三个种族当中,哪怕是最普通的血脉,所诞生的最普通的孩子,也拥有著其他种族难以想像的资源。

所以他们才会发展出那极致的完美,极致的缺陷,以及,极致的荣耀。

青铜族的荣耀,便是追隨黄金族。

它们不同於白银族的存在,虽是其更下级的混血,但偏偏与黄金族更为亲近。

从这信念的残响所言的话语中,叶七言仿佛看到了一个何其强盛的种族。

一个横跨了荒原所有已知世界,並且还在不断將自身种族的信念传达到无限荒原中更多的地方。

凭藉自身种族的优秀,来感染更多的种族模仿它们,成为它们,直至逐步继续混血。

青铜族的数量是三族中最多的。

青铜族与其他种族结合后诞生的子嗣,会通过基因与血脉的调和,使自身血脉中黄金族血统占比达到极限的55。5%。

他们將这55。5%的血统数字视为恩赐。

模仿黄金族与白银族的777与666,將555作为青铜族的圣数。

黄金族与白银族从未因它们的血脉而感到厌弃,甚至很多的青铜族的实力达到一定水平后,也可以去参加黄金族荣耀竞技,胜利者也同样会获得三族所有人的恭喜与那代表著冠军的荣耀桂冠。

自豪,骄傲,窃喜。

它们的一切,却在那一日被打破了。

战爭开始了。

青铜族作为人数最多的种族开始拼死抵抗。

它们拥有著与黄金族一样的荣耀,拥有著与白银族一样的傲骨。

它们,拼死到了最后一刻。

荣耀之王,那弗罗洛。

歷史上的第一位青铜族。

它其实没什么特別的,只是单纯的由白银族与另外的种族混血而成。

但它却也是第一位在黄金族的荣耀竞技中,获得那一顶荣耀桂冠的青铜族。

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荣耀,也获得了名为【荣耀】的王权,更在无数岁月之后,成为了即使是白银族也未曾拥有的【英雄族】之位,即便,只是位列於第十二席。

“伟大的那弗罗洛,它对我下达了最后的指令,让青铜族的所有研究所与知识散播至荒原各处,以此,来留存属於青铜族的痕跡。”

信念的残响所散发的光芒渐渐暗淡。

即便距离这个世界被彻底终末还有一段时间,可它能够维持现在这种状態与叶七言对话,是在透支与焚烧作为支撑它存在的信念本身。

或者说,它在烧却自我,来点亮属於青铜族的一盏灯光。

它不知道为什么面前名为人类的存在会拥有那弗罗洛的王权,也有很多很多的过去因为终末而失去。

但,它想让人知道青铜族。

知道的越多越好。

“请您来,问我吧,我的能量快支撑不住,主动诉说。。。。”

它的声音,在逐渐虚幻。

“你想活命吗?”

叶七言如此问道。

“不想。。。”

这是它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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