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第1页)
许少霆纠结片刻,还是答应了。对于他这幅识大体的模样,我感到满意。人果然还是需要对比的。以前许少霆在我面前张牙舞爪,不可一世,我恨他,讨厌他。现在他学会了把自己打扮成惨兮兮的样子,再加上那副蛊惑人心的漂亮皮囊,我反而觉得,嗯,有几分顺眼了。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记仇的人,更不是一个不懂得投桃报李的人。既然他愿意把姿态放低,我也愿意履行诺言,给这个小狗崽子一点甜头。
唐眠吃的许多药都有致人昏睡的副作用,一天二十四小时,他大概有十五个小时都在睡觉。每天晚上九点左右,唐眠就已经躺在病床上昏昏欲睡了。
我就躺在他身边,把他搂在怀里,轻声地给他讲故事,一遍又一遍回答他问的我是不是最爱他的这种蠢问题。唐眠没有安全感,总是紧紧地抓着我的一部分才能睡踏实,比如说手指头,或者是我的一缕头发。
等他睡了,就是我和许少霆的时间。我俩就在医院的附近开个房。如果他的要求不是很过分,那我就陪他玩玩。虽然有医生护士,但我还是不放心唐眠自己在病房里。我找了两个专业的人看着唐眠,告诉他们,如果他忽然醒了,那就要第一时间通知我。我想让唐眠醒来以后,第一眼看到的人可以是我。
唐眠也确实中途醒过,哭着问我去哪里了。彼时我大概正在和许少霆在落地窗前做点什么,我浑身都是汗,头脑也不清醒,护工就打电话来。
许少霆正在兴头上,竟然按住我的手不让我去够电话。一想到唐眠可怜兮兮缩在被子里,十分没有安全感的模样,我就心如刀绞,哪还顾得上爽不爽。我有点急了,抬腿把许少霆踹开,顶着晚风往回赶。
等我赶到医院,身上的热汗已经被风吹散了。我裹挟着淡淡的凉意推开病房的门,一下子就和那双期盼又略带幽怨的眼睛对视上了。我欺骗唐眠,说小鱼发了高烧,所以我赶回去看看。
我把中途给唐眠带的小蛋糕放在床头柜上,取出来喂给他一点点。唐眠并没有怀疑,或者是他已经无法怀疑。以前他可以闻嗅我身上的味道,来确定我去了哪里,见了谁。可惜,他现在已经闻不到了,只能选择相信。
隐藏在衣服下的咬痕还在隐隐作痛,我伸手按了按,试图缓解这点痛楚,可惜适得其反。唐眠捧着蛋糕,小口小口用勺子往嘴里送,腮帮子像小仓鼠那样鼓动。他白皙的脖颈还有些绵软无力,被迫稍微歪着一点头,绷带缠住的边缘都露出淡淡的粉色。
看着唐眠乖乖吃蛋糕的模样,我有些愧疚。
我非常喜欢这种被需要的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全身心都依赖我的人,我对他升起的保护欲已经到达了一个可怕的程度。更何况这个人是我爱着的眠眠,我愿意照顾他。失去了恨这层外壳,我才恍然发觉,我对这个人的爱意竟然如此之深。
可愧疚有什么用呢,现在的场景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盯着唐眠脑袋顶上小小的旋儿,有几缕头发被他咬进嘴里了,嘴角还粘着奶油。
我伸手把那几根头发弄出来,用纸巾给他擦了擦嘴巴,眠眠狡猾地舔了一下我的指尖。我坐在他身后一点的位置,用手拢住他的发丝,给他有些凌乱的头发梳理整齐。他的身体微微靠后,几乎完全嵌进了我的怀里。
整个过程,唐眠都保持着安静的姿态,我的心中无比满足。
我忽然有些明白,池斯林从前对我讲我讲过的话。那个时候他说我像一只脆弱的雏鸟,像一只刚出生的漂亮小狗,总是窝在他的怀里哼哼唧唧的,所以他想把我藏起来。喜欢脆弱而美好的东西,这大概是人类共同的天性吧。
唐眠说我变得更加温柔体贴了,许少霆则说我变得越来越,难以形容了。难以形容?我不喜欢这样似是而非的评价。无论我做什么,都是遵从自己的内心的。无论是以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都是季哲最纯粹且真实的样子。而且我也不觉得以前的我就比现在的我更好。
给唐眠倒水的时候,我弯着腰,胯骨上的肉被上衣口袋里的什么东西刺了一下,有些痛。我伸手掏了掏,发现这件旧外套里竟然还有我以前给自己准备的小药盒。
可能是我忘记了,它就一直被放在口袋里,我找过几次,也没找到。刚才应该就是这个小铁盒的尖尖扎了我的肉。我把铁盒打开,盯着里面五颜六色的药片看了会儿,然后连盒带药都丢进垃圾桶了。
我现在很好,也很久没犯病了。以后,大概也用不着再吃这些东西了。
唐眠出院那天,旧金山的天气依旧阴沉沉的。我办好手续,给他裹成一个只露出一双眼睛圆球,搂着他站在医院门廊下等许少霆来接我们。唐眠有些不满意,挥舞着圆球上的两根棍子似的胳膊,声音闷闷地和我抗议,穿得太厚啦,他热。可爱死了。我吻了吻他的眉心,唐眠害羞地闭了闭眼,终于老实下来。
上车以后,唐眠就一直看着窗外的风景。距离家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唐眠忽然提出,好些日子没运动了,他想和我一起走走。我皱一下眉,有些不赞同。他这样虚弱,怎么能长时间走路呢。可惜我犟,唐眠比我还犟。我不同意,他就用脑袋顶我,然后扯到脖子上的伤口,给他自己疼得泪眼朦胧。
我拗不过他,最终还是心软点了头。许少霆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们一眼,没说什么,把车靠边停了。这是距离我家很近的一个公园,里面经常有大人带着小朋友和狗狗来玩耍。
我先下车,再小心翼翼也把唐眠接下来。可脚一落地,他就迫不及待地想甩开我搀扶的手,自己走了两步。可惜,走得并不好,脚步虚浮,身体晃悠着,像一只刚学飞的雏鸟。笨蛋,既然连路都走不好了,又何必逞强呢,乖乖待在我身边不就好了。
我又重新拉住他的手,任由唐眠怎么抗议,都是没有用的。他往外抽了抽手,发现抽不出来,有点生气地瞪了我一眼,还是乖乖被我牵着走了。
我们这样,相处得比以前自然多了。一开始是我会小心翼翼地讨好他,到后来,我跑了,又变成了唐眠装模作样地讨好我。现在我们谁也不欠谁的,反而能用最真实的情绪和态度面对彼此。我会有些强硬,不想让他受到伤害,他也会像外面任何一个普通的omega那样,会对伴侣撒娇,也会偶尔发发小脾气。
走了一会儿,我观察他的眼睛总是眯起来,应该是不舒服了。于是我们就转了个弯,到长椅上休息。我们面前是一片空地,有几条狗狗跑来跑去地玩耍,他们的主人在旁边看着。
唐眠咳嗽两声,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嗓子有点不舒服,没事的。我反复叮嘱他,让他不要乱跑,我去车上给他拿温水。唐眠乖乖地答应了,坐在长椅上,比小朋友和狗狗还老实。
我匆匆往车的方向走,取到保温杯,又匆匆赶回去。路上,我因为走得太急,差点被一粒石子儿差点绊倒。我一边走,一边觉得自己有些好笑。是不是反应过度了,再怎么说,唐眠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了,不至于如此小心翼翼。
可我总是幻想,留他一个人在原地,手无缚鸡之力,会遭遇点什么意外。他以前不就是自己乱跑出来,然后差点被人猥亵了吗。如果没有我,他这个成年人,其实也是照顾不好自己的。
等我回来的时候,长椅上的人已经不见了。我心头一紧,精神不受控制地紧绷起来,立刻扫视周围。终于在附近的一块空地上发现了唐眠的身影。他正蹲在草坪边,和一只胖乎乎的金毛分享手里不知道哪里来的饼干。旁边还有一个小男孩儿,小心翼翼地摸金毛的脑袋,唐眠便也跟着笑,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很开心。
我爱的人开心,按道理来说,我应该也是开心的。可此刻,一股莫名奇妙的烦躁涌上心头。我觉得唐眠有点不在意自己的身体,他怎么能蹲下去呢。伤口才刚好,绷带还没拆。万一被撞倒怎么办,万一那只狗扑他怎么办,或者是狗和人身上都有细菌……不是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现在,任何一个小的危险都能把唐眠毁掉。
唐眠玩得不亦乐乎,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回来了。我慢慢走到他背后,盯着他看了半晌,半蹲着从后面抱住他。
“眠眠,你怎么在这里呀。”我幽幽开口。
唐眠吓得打了个激灵,猛得回头看,发现是我,整个人才放松下来。我用脸在他脖颈的位置轻轻蹭了蹭,唐眠感觉有点痒,下意识扭了扭头,又扯到了伤口。
我缓缓松开唐眠,也蹲在他旁边,摸了摸狗。
我没有看他,语气淡淡地问:“你不是答应我,不会乱跑的吗。”
唐眠有些心虚地看了我一眼,哼唧道:“没有乱跑。”他指了指长椅,又指了指现在的位置,试图和我证明距离很近,“你看,我才走出去一百多米而已呀。”
一百多米怎么了,哪怕跑一米,也是不遵守我们的约定。难道做了很小的坏事,就不能称为坏事了吗?他一狡辩,我更不开心了,冷冷地哦了一声。我本意是希望唐眠能够明白我的良苦用心,没想到他竟然被我吓哭了,大眼睛委屈地看着草坪上的草,泪水嘀嗒嘀嗒跟不要钱似的。他说我不爱他,才会舍得凶他的。他骂我,是一个欺负病人的坏蛋。
不是的,我不坏蛋。我哪里还顾得上生气,立刻就手足无措起来,和他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呀,眠眠,你别哭。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害怕你乱跑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