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嬴政想看汉朝(第3页)
敲完又觉得这个標题太蹭秦始皇热度了。
实际上刘邦和秦始皇根本八竿子打不著,他起义反秦是在秦始皇驾崩的次年。
刪掉,把標题改成了《刘邦:从混混到开国皇帝》。
嗯,这个接地气。
就是“混混”这个词有点不准確。
刘邦在沛县好歹是个亭长,相当於现在的派出所所长兼街道办主任,大小算个基层干部。但比起后世那些出身显赫的开国皇帝,他的起点確实低得可怜。
他开始梳理刘邦的生平。
刘邦,沛县丰邑人,出身农家。年轻时不喜欢种地,成天跟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喝酒吹牛。
后来混了个亭长的差事,负责管十里地范围內的治安、民事、徭役徵发。
干得怎么样呢?
《史记》里说“廷中吏无所不狎侮”,意思就是把同事都调戏了个遍。好酒好色,欠了一屁股酒债,酒馆老板看他来了就头疼。
“这不还是个混混吗?”林舟自言自语。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秦末天下大乱的时候,四十八岁起兵,只用了七年时间就统一天下,建立了延续四百年的汉朝。
七年。
嬴政用了十年灭六国,刘邦用了七年从布衣到天子。
速度差不多,但起点差太多了。
嬴政接手的是秦国六世积累的基业,有虎狼之师,有关中沃野,有法家百年的制度积淀。
而刘邦起兵的时候,手里只有一帮沛县的兄弟,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林舟越写越兴奋。
刘邦这个人,要说打仗,他不如韩信。
要说治国,他不如萧何。
要说谋略,他比不上张良。
但他有一个本事,是歷史上绝大多数皇帝都没有的。
他听得进话,也分辨得了对错。
不管是谁,只要说得对,他就听。
打天下的时候听张良的,治天下的时候听萧何的,就连后来想废太子,被叔孙通、张良一劝,虽然心里不痛快,还是算了。
这种“听得进话,分辨得了对错”的本事,放在皇帝身上,比什么雄才大略都管用。
他写了两个小时,把刘邦从起兵到入关中的经歷大致梳理了一遍,写了三千多字。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他伸了个懒腰,看了眼窗外。
新租的公寓在十六楼,窗外是一排排居民楼的灯光,远处能看见商场的霓虹招牌。
跟之前那间上吊都站不直腿的出租屋比起来,这里简直是天堂。
嗯,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