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最后的挽歌2(第4页)
那一年的夏天来得格外早,刚刚迎接完香港回归,开始传唱《相约一九九八》,这首歌成了那一年毕业季的指定曲目,人人都会唱。那一年,全国人民都在看《还珠格格》,大眼睛青春无敌的赵薇成了无数少男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那一年的四月,南方早早地进入初夏,失心崖的芦苇已经抽出新芽,木槿棉在初夏新冒的嫩绿枝干,也已经散发出清香。
四月的第一个周末,萧青暮就换上了T恤去失心崖,远远地看到简翎也很有默契地穿着一件纯白的T恤在等他。
简翎是典型的南方姑娘,瘦小,两只马尾扎了十八年未变,在那样的年代,天然去雕饰。她穿着一条碎花裙,安静地坐在失心崖旁边,头顶的蓝天,飘着一朵云,这样的画面在萧青暮离开青木镇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境中。
微风拂过,简翎嘴里哼着一首叫《风吹风吹》的闽南歌,是台湾一个女子二重唱的歌,这首歌是简翎从妈妈那次带回来的一盘磁带中学会的,也是简翎对妈妈唯一的念想。后来萧青暮和张楠楠都会唱了,但都学不好闽南语的咬字。他们内心有一些叛逆和愤怒,隐忍着,这首歌能很好地让他们安静下来,安抚着他们蠢蠢欲动的背叛。
萧青暮走过去,从后面拥抱着简翎,她的头发清香得如同夏日的青草,他们顺势躺在身后青翠的芦苇里,漫山青草,蓝天白云,各自说了些在学校的趣事。萧青暮的高考目标很清晰,就是考上北大,他向往未名湖畔,他和简翎约定好,高考志愿只填北京的学校,不在同一个学校,也一定要在同一座城市。
“青暮,你能答应我吗?不管以后我们经历了什么,如果找不到对方了,我们就在秋天回来,回到青木镇,好吗?”简翎轻声地说,她翻过身俯视着萧青暮,她在萧青暮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萧青暮点点头,这句话他曾经承诺过。
“青暮,我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北京的大学,也不知道有没有钱念大学。我害怕一年后,跟不上你的脚步。”
萧青暮很心疼,从十六岁开始到现在十八岁,他们充满了太多对未知生活的恐惧,恐惧走散,恐惧分离。
简翎的嘴唇很薄很好看,唇纹清晰可见。
萧青暮忍不住吻了一下,没想到简翎给了他更加炽热的回应,她的身体半压着萧青暮,眼睛里有团烈火,燃烧着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火焰,明晃晃的。两个人对视了许久,简翎俯身,用嘴唇吻上了萧青暮,身体慢慢开始移动。忽然,青暮翻了一个身,将简翎全部覆盖了。
青春而生机旺盛的身体,毫无保留。萧青暮第一次进入简翎的身体时,她痛得嘴唇乌青,眼泪泛滥地流,整个身体都在发抖。当时的天空很蓝,他们的青春疼痛而有张力,这一天,他们完成了十八岁的成人礼。
疯狂之后,简翎还在轻微颤抖,她说:“青暮,我想让你记住我今天的痛。”
“我会永远记住的。”十八岁的少年轻声地回应着。
“我要你在心里和你的身体都永远记住。”简翎用手慢慢地抚摸着他的胸膛,眼神里爆发出另一种光芒,和刚才的热烈火焰完全不一样。她的手一直在萧青暮的胸口抚摸着,温柔如水。突然她张开了嘴,朝着萧青暮的胸膛一口咬了下去,越咬越深,血从她的嘴里溢出来,但她还是没有停下来,不管萧青暮痛得如何叫唤。
痛到后来他放弃了,那种痛已经让他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的身体开始**抽搐。但萧青暮一点也不难受,反而很开心,如果简翎愿意以这样的方式来给她的青春留一个印记,他岂有不能承受痛楚之理?
简翎终于松口,嘴唇上全是萧青暮身体里的血液。如果再咬深一点,就能抵达萧青暮的心脏,甚至一度,萧青暮觉得心脏停止了跳动,因为他感受不到疼痛了。简翎擦了擦嘴边的血,她的眼睛恢复了明亮动人,和萧青暮在过去的十八年里每天遇到的她一样,从未有过唐突和邪魅。
“我们交换了身体,也要交换灵魂。”她说。
确实,那种疼痛已经深入了萧青暮的灵魂,这个印记像他的胎记一样,永远跟随着他。在他失去简翎的十九年里,只要想起她,伤口就会发作。这个伤口也让萧青暮在十九年里,从未心安过,好像从未痊愈过。
它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永远灿烂着,盛开在他的胸口。
37
十八岁的年纪,萧青暮和简翎却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浩瀚的人海里非常渺小,对于他们而言,只有努力奋斗,才能看见星辰大海。
后来的萧青暮很后悔。如果他和简翎当年能忍住了别离,虽然从此天各一方,但也好过在之后十九年的岁月里,带着伤痛上路。还有无辜的张楠楠,如果没有发生那场致命的浩劫,他可能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镇公子哥。
1998年暑假的那场浩劫,将三个人的人生彻底地摧毁。
那是一个太阳、月亮和星星同时出现在天上的傍晚,天空如血红色,后来每当再看到同样的天色,萧青暮都会难受,谁都不想青春一场,最后是血色的。
那天,他约了简翎在失心崖见面,正相谈甚欢,忽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他们一回头,发现是林觉和他的四个狐朋狗友,都是生脸,应该是邻镇的。
“哟,这不是简翎大小姐吗,我以为你有多洁身自好,没想到在这里约男人啊。”林觉一脸不屑,语气轻浮。
“你胡说什么,我和青暮在这说话,关你什么事。”简翎回嘴。
“看你一脸的清纯样,想不到还蛮婊气的。”林觉脸上一脸坏笑,“不过,我喜欢。”
“你才婊气。青暮我们走。”简翎气呼呼地拉着萧青暮就往山下走,但被前面的五个人挡住去路。
“林觉,你要干什么?”萧青暮大声喝止。
“今天很难得,天气这么好,这里这么空旷,我倒是不知道,失心崖很适合**啊。”林觉丝毫没有要放他们走的意思。
“狗嘴吐不出象牙。”简翎的声音虽然很轻,但却带着轻蔑。
这个女生从一开始就没给过他好脸色看,林觉受了刺激:“哼,我今天要和你算算账。”
“我和你有什么账好算。”简翎没好气地回,但她心里清楚,无非就是她拒绝过他的提亲,不给他面子。
简翎完全不把首富家的公子哥放在眼里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林觉:“好,好得很,老子就是喜欢这么婊气的女人。”林觉拍着手,不依不饶。“你看这天气多好,今天就让你陪陪老子。”说完,一脸痞气地朝简翎走过去。
林觉越来越近,他们越来越危险,这时已经完全没有余地周旋,只能杀出一条路。不再多想,萧青暮冷不丁地冲上去,用力把林觉撞在地上,反身拉起简翎就开跑。这漫山遍野的芦苇成了他们的阻碍,而且才刚抽芽,高度还不够,让他们躲无可躲,只能奋力往前奔跑。但他们很快就被林觉一行五人追赶包围上,在那样绿色芦苇的巨海里。
十八岁的萧青暮从未打过架,也没参与过任何群殴,林觉他们在人数上已经占了上风,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简翎和萧青暮来说,敌众我寡,在劫难逃。他一直在想要如何才能突围出去,最起码要让简翎先逃,以一敌五肯定不行,如果目标只有林觉一个,也许还有机会,得把林觉先打倒,擒贼先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