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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近代的厌女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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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责的女儿”的登场

以社会史的眼光来看,这种变化有代际因素和性别因素的影响。从代际因素的角度来说,当日本从成长期进入停滞期(有人称为成熟期)之后,“婴儿潮一代”的下一代即“婴儿潮第二代”,已经很难期待能超过父母的经济成就和教育水平。高等教育的升学率已达饱和状态,甚至出现学历膨胀现象。孩子超过父母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另外的一个性别因素也不可忽视。当结婚以外的获取社会成就的途径面向女性开放以后,女儿也开始难以逃脱母亲的期待。女儿成为“长着女人面孔的儿子”,母亲对女儿和对儿子的期待的性别差距缩小了。我把这视为少子化现象的效果。无论如何,性别差距的确是缩小了。这是应该被欢迎的现象吗?

母亲对女儿的期待,包含着与对儿子的期待不同的两面性。母亲对女儿发出双重信息:“要像儿子一样成功。”“要成功地做一个女儿(女人)。”无论哪一种,在母亲对女儿的“别像我这样”的期待中,既有自我牺牲的意味,又隐含着“让我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就是你”的暗暗谴责。

接受了这种相互矛盾的双重信息的女儿,不能不陷入分裂状态。如果说“不开心的女儿”是高度成长期的产物,那么,那一代从历史舞台退场之后,继而登场的,则是作为母亲的代理人为负债而苦恼的“自责的女儿”。和“不成器的儿子”一样,女儿也被期待具备能够对“母亲的幸福”负责的能力和状态。但与儿子不同的是,女儿为了达成与母亲的同化,她们要代理实现母亲的缺憾人生,很难逃离这份债务。信田佐代子在《不堪承受的母亲之重——守墓女儿的哀叹》(2008)一书中,以丰富的事例将女儿们的现实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在我看来,从“自责的女儿”到“自伤的女儿”,只有一步之遥。

近代社会中的女人的厌女症

在《成熟与丧失》一书中,江藤以小岛信夫的小说《拥抱家庭》(1988)为素材,写下了一段让人不安的“神谕”:对于小说中主人公的妻子时子,“做‘母亲’、做‘女人’,是她厌恶的对象”。

江藤将“女性的自我厌恶”称为“‘近代’给日本女性植入的最为深刻的情感”,“在某种意义上,女性的自我厌恶,可以说是所有生活在近代产业社会中的女性的普遍性情感”。(江藤,1967,1988:61)

将厌女症的历史性表达得如此明确的论述,我在别处从未见过。厌女症是有历史的,这就意味着:既然有起源,那么耐用期就总会有失效的时候。

对女主人公时子的厌女症,江藤举出的一个原因,是对丈夫的竞争心。时子的丈夫当年留下妻子,独自一人去美国留学,如今成了大学教师。江藤指出的这个原因很有道理。在战后男女同校的制度之下,考分竞争在原理上没有性别差异,肯定有不少妻子能对丈夫说“学生时代我的成绩更好”。所以,丈夫越成功,妻子一方被剥夺的感觉就越强烈。

厌女症通过比较而被强化。将两者相比,也就意味着两者是可以比较的。之所以可以比较,是因为双方具有可比的公约项。在性别和身份的差异被视为不可改变的命运而被人接受的世界里,有的是“区别”而非“歧视”。只有当“都是一样的人”这种可以公约的“分母”出现之后,“歧视是不应当的”的心性才会产生。性别歧视本身,并非从前不存在,但“近代”通过“比较”反过来将这种歧视强化了。所以,控诉性别歧视的女性主义的诞生,是近代社会引发的必然结果。也正因为如此,已故的女性学先驱驹尺喜美,对“从‘区别’升格为‘歧视’”的变化表示欢迎;而不愿看到这种变化的人们,则总想把“歧视”拉回到“区别”。

作为自我厌恶的厌女症

男人的厌女症,是对他者的歧视和侮辱。因为男人不必担心会成为女人,所以可以放心地将女人他者化并加以歧视。

可是,女人呢?对于女人,厌女症是对自身的厌恶。怀着自我厌恶活下去,对任何人都是一件艰难的事。

社会性弱者(soority),无论哪一类,都承受着同样性质的“范畴的暴力”,因为制造和划分范畴的,是社会的支配性集团(soinantgroup)。在这里,让我引用一段将这种机制表达得极为精彩的文字。这段文字出自铃木道彦针对小松川事件的犯人李珍宇[1]在1966年写成的《恶之选择》一文。

当少年绝望地喃喃自语“我是朝鲜人”的时候,这里的“朝鲜人”一词,其确切含义是什么呢?语言中包含有历史和价值,被日本人蔑视的“朝鲜人”一词,顽固地拒绝着被消解为一种单纯的人种事实。当一个人说“我是日本人”的时候,这是一种事实认定;但人们不能以同样的含义和语气来用日语说“我是朝鲜人”。只会说日语的少年不得不勉强地将日本人在日语中加给“朝鲜人”一词的所有含义都接受下来。[鈴木(道),2007:82再录]

铃木是法国文学学者,以研究普鲁斯特而闻名。他为什么要来论述李珍宇呢?这个谜,从他将李珍宇称为“日本的让·热内”便可知其缘由。让·热内(Jea),一个同性恋的小偷和诗人,一个曾让萨特为他写出名著《圣人热内》(1966)的越轨者。少年时代的热内,有一天因为偷了一点儿微不足道的东西被发觉而被叫作“小偷”,于是,他下决心:“我被叫作了小偷。所以,从此我决定做一个小偷。”

让·热内将命运改变为选择的“自由”,正是让萨特着迷的“存在主义式自由”的行使。在少年李珍宇身上,铃木也看到了同样的将命运改变为选择的“恶之选择”。

西蒙娜·德·波伏瓦写道,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那么,女人是怎么变成女人的呢?是通过接受“女人的范畴”、通过自认“我,一个女人”而变成的。

可是,正如“朝鲜人”之于少年李珍宇,“女人”这个范畴也充满了轻蔑。

语言世界先于个体而存在,每个人都只能后来降生于那个先已存在的语言世界里。语言不是自己的东西,属于他者。“女人”的范畴在自我诞生之前已经存在,个体从他人那里接受“你是女人”的指名。“对,我是女人。”当个体如此自我定义之时,“女人”就诞生了。正如阿尔都塞所言,当一个人回应“喂,那个女人”的质询(iion)时,女人的“主体”就诞生了。

内田树在《私家版·犹太文化论》(2006)一书中论道,所谓“犹太人”,就是对“犹太人”的范畴“迟来登场”的人们。同样,“女人”(以及“朝鲜人”)也是对那个范畴“迟来登场”的人。在“接受”那个范畴的时候,也必须同时接受那个范畴所承载的历史负荷。

但是,除此以外,并无“自由”的选择。铃木以少年李珍宇为例,出色地剖析了这个矛盾悖论。将铃木的论述用到女人身上,即可说:

人在成为女人的时候,要先将“女人”这个范畴所背负的历史性的厌女症姑且接受下来。如果满足于这个范畴所指定的位置,那么,“女人”就诞生了。可是,女性主义者,就是对那个指定位置感到不满、对厌女症不能适应的人。所以,不存在不是从厌女症出发的女性主义者。做一个女性主义者,就意味着与厌女症的纠葛和抗争。没有厌女症的女人(假如那种女人真的存在的话),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成为女性主义者。有时会听到有女人号称“我从来没有拘泥过自己是女人这回事”,这种说法其实应该翻译成“我一直在回避与厌女症的正面抗争”。

将“女人”这个强制的范畴改变为选择,“解放”的关键应该就在其中。

[1]李珍宇(1940—1962),在日朝鲜人第二代,家庭环境极端贫困恶劣,18岁时因杀害两名女性被判死刑(即“小松川事件”)。当时多位著名左翼文化人士指出,导致他犯罪的社会根源为日本社会存在的对朝鲜人的民族歧视,为他呼吁减刑,但请愿无效,李珍宇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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