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舞蹈与歌曲 诗经(第2页)
除了这些具有抒情特征的诗外,《诗经》中还有一些保留了史诗风格的作品,特别是那些讲述建立周王朝的早期作品,从中,我们也能够看到一些失传的民族史诗残留的痕迹。例如第245首《生民》,这首诗讲的是周王朝的建立者后稷(主管农事的官)。诗的第一部分是这样的: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
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
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
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13]
这首用于祭祀的颂歌讲述了神的出身,分娩的顺利,躲避危险,成长,以及周人先祖的功绩,以此保存了流失的史诗传统。
诗歌的歌舞传统及其教化意义
“诗”“歌谣”“歌曲”,后来也被用于指称今天意义上的诗。“诗”字最早出现在《诗经》中,分别在第200首《蓼莪》、第252首《卷阿》和第259首《崧高》诗中,这些诗所在的那一类别主要出现在公元前9世纪末。研究“诗”这个字最初所表达含义的论文非常多。陈世骧认为其基本含义应为
“有节奏地用脚踏地”[14],并认为“兴”这个概念指的是集体舞蹈时的呼喊声[15]。按照这种说法,“诗”这个分类名称中实际就已经包含了它的歌舞传统。从葛兰言的论文开始,这种观点的反对者就不多,但反对者中也有像高本汉(BernhardKarlgen,1889—1978)这样重要的汉学家。305首诗中的116首都含有被毛诗称为“兴”的模式,它似乎更能够代表“诗”的民歌特征。
公元前5世纪兴起的从教化角度重新阐释古代传统的潮流也影响了《诗经》,并使其成为道德标准的依据,为各种事件和场合提供表达形式。人们经常使用《诗经》中的词句来传达消息或表达意见,在《左传》和《国语》这类史书的故事里,就经常能够看到这样的例子。如果从这个角度看,那么“兴”也可以被理解为“启发想象”或“用比喻暗示”。但至于如何“启发”,人们的观点并不一致。
这个“兴”是“六义”之一,《毛诗·大序》中首次列举了这六义,后世多采用这种说法,只是顺序有所变化。孔颖达(574—648)认为,“风、雅、颂”为“异体”,“赋、比、兴”为“异辞”。刘勰(约465—约532)在其著作《文心雕龙》卷三十六中提出“兴义销亡”,认为“兴”的真正含义已经失去,但大多数人还是将“兴”理解为烘托气氛的手法,所以德博(GüntherDebon)将其翻译成为stimmung(意为气氛、情调)。
从对上文所引的《关雎》的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各种观点和阐释方式的不同。其中有种解释认为这是一首政治讽刺诗。著名史学家司马迁(约前145或前135—?)在其著作中写道:“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16]评论家们认为,这是对周康王及其王后(生活时间约为公元前11世纪)荒**无度的批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解释方式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并没有依据,因为这部书将周康王的统治时期描述为太平时代。另外一种传统的解释认为这首诗是在赞颂周朝建立者文王的妻子,这种理解方式可回溯至毛亨与毛苌,他们认为第一句中的“关关”是一对鱼鹰分离之后发出的叫声。他们这样解释诗的头两句:
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17]
诗中的“淑女”被认为是周文王的妻子,她的娴静有如“鱼鹰的德行”(12世纪时,在朱熹的笔下,这种描述变成了“水鸟的德行”)[18],所以她是周王的好伴侣。这种理解方式在《毛诗·大序》中就有所体现,这个序被《后汉书》的作者认为是汉人卫宏所作,经常与《毛诗》一起刊行。《关雎》一诗被认为是在讲述王后的德行,因而放在国风之首,这种德行能为天下的一切提供规约,表明了夫妻关系的和谐之道。同《关雎》一样,《诗经·周南》中的其他10首诗也被认为是描述王后德行的。
公元1世纪时的大多数解释还是一致的,都认为诗中赞颂的是王后的娴静,但一百年后的郑玄(127—200)就对《诗经》的这第一首诗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淑女”指的不是周王的王后,而是宫中的宫女,她们贤德而大度的女主人要把她们选给周王做妃子,所以王后求之不得的是能够进入周王后宫的“淑女”。宋代学者、理学的奠基人朱熹(1130—1200)认为:
周之文王生而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言彼关关然之雎鸠,则相与和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善匹乎?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19]
在这段话中,朱熹表达了与此前认为的该诗作者不详的观点不一样的看法,认为“宫人”是该诗的作者。他认为诗第二段的前两行(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并非像其他解释中说的那样是在描述王室为祭祀所做的准备,而是在述说寻找一个德行高尚的女子的不易。
关于《关雎》的各种解释都无法让人完全信服,实际上,直到今天我们对《诗经》中大部分诗的理解都是不确定的,对“兴”这个概念的多种理解也与此有关。我们可以大致区分两种解释方向:一种是从政治道德角度出发的,一种是从情感角度出发的。后一种出现的时间比较晚,它将“兴”理解为气氛的烘托,或是用所提到的事物来引发某种情绪。宋代之后,作者、读者以及外界环境之间的这种情感联系得到了详细的论述[20],很快就有人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之上提出:“兴”不过就是简单地引导出话题的一种开头形式,没有其他任何深意。由此可见,现代人将“兴”理解为集体舞蹈时的一种放纵的喊声,并且将其视为一个模式,这种观点是有很古老的传统的。
较早的解释方式或侧重于历史背景,或依据某种情感氛围(或者将两者结合)。正如上文中已经提到过的,《诗经》中的一些诗毫无疑问是有历史背景的,例如《黄鸟》(第131首),写的就是公元前621年秦穆公的葬礼。在他的葬礼上,有三名良臣殉葬。但绝大多数的诗与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都是后人基于各种需要找出的,他们不仅从地理位置上对诗加以区分,还将其归入历史道德的序列之中。
无论这些诗最初的意思是什么,它们很快就会被用于教育和社会目的,所以孔子才会说: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21]
《诗经》很早就成为重要的教育内容,所以也经常成为引用的对象。黎侯之所以愿意结束流亡回到故国,就是因为他的大臣用诗第36首(《国风·邶风·式微》)打动了他。这首诗中反复出现“胡不归”这句话,显然,诗的感人效果超过了其他任何理由。诸如此类的引用和暗示是否能够起到作用,取决于人们对诗中感情色彩的把握。虽然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中国文人始终承认这种关联的存在,并且这种观点也决定着他们的创作,但他们的看法并非没有分歧,我们能从诸多不同注释的存在中看出这一点。
对于一首诗的理解经常与对个别字词的解释相关,经常是取决于个人看到了什么,比如郑玄对下面这首《国风·召南·野有死麕》(第23首)的解释。郑玄认为这首诗讲的是一个品德高尚的女子让自己的心上人用一头死鹿当作订婚礼物: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
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22]
翻译了大量中国文学作品的英国著名翻译家亚瑟·韦利(ArthurWaley,1889—1966)则认为,人们通常习惯于将死去的动物掩埋,但引诱者对女性造成的伤害不是用结婚就能够掩盖的。[23]傅汉思(HansH。Frankel,1916—2003)以其他国家的文学传统为例,将猎杀鹿与**、强奸女性联系在一起。[24]
《诗经》中还有一些针对西周时期(前1046—前771)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普遍存在的情感、氛围进行的描写,例如下面这首《国风·王风·君子于役》(第66首)。该诗用自然界和人生活之间的相互映衬,表达了对离人的思念: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
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
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
鸡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
君子于役,苟无饥渴![25]
从《诗经》开始,这种把社会生活和自然秩序做对比的做法,就成为中国文学作品中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从文学作品对自然的处理方式,我们能够看出中国人的自然观以及自我意识的发展变化。[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