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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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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仪:“你还是不要说话了。”  黑光速度极快,直至千寒宫的宝船之前,才慢慢停了下来。  剪云砂立在窗边,身影单薄,斜阳落下,鬓边几点银白闪着刺目的光。  上次她来这里,还是百余年前,她亲自送朝雨入秘境。远处高山连绵,大江万里,山川河流从不曾变换,但早已是物是人非。  “朝雨……”剪云砂心头一痛,心血上涌,扶着窗重重咳嗽起来。  她额头满是虚汗,咳嗦着,从怀里取出一只小小的虎头鞋。老虎绣的很拙劣,憨头憨脑的。  这是朝雨一岁时,剪云砂亲手为她缝制的,据说可以辟邪恶保平安,护佑孩子健康成长。  这么多年过去,虎头鞋依旧色彩亮丽,好像岁月还停滞在百年之前。  那时候的千寒宫,仿佛只有两个人。  一个无知无觉的婴孩,一个年轻气盛的女人。  一个可爱的徒弟,一个高傲的师父。  一个女儿,一个母亲。  其实剪云砂本能救下朝雨的。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默默在人间寻找朝雨。路过显城附近一座叫乌城的小镇时,在客栈听到一个受伤的游方道士在抱怨。  他说自己接到一个委托,小村里死了一个女人,怨气太大,闹成了厉鬼,连杀数人。  那些村人委托他除去厉鬼,报酬丰厚。  一开始他开坛设法,没把这女鬼放在心里,可女鬼生前碌碌,死后竟有高深法力,他不敌,厉鬼却没伤他性命。  后来那些村人便献计,以厉鬼女儿为饵,布好法阵,引诱厉鬼踏入陷阱。  他听从村人建议,把昏迷中的小女孩放入法阵中,那厉鬼果然上当,冲入阵中,守在小女孩的身边。  道士本可以引爆雷阵,可手里捏着法诀,他却突然踟蹰了。他对着轻哼儿歌的厉鬼,又看了看面目狰狞的村民,竟分不清谁是人、谁是鬼。  所以他放弃了,那些村民不满,把他痛打一顿,赶出村落,又大放厥词,说总要请人来除掉这厉鬼。  道士势单力薄,只能通知附件的同行,莫要接手这桩事。说着,他叹口气,拿起桌上茶盏,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可怜天下父母心。  剪云砂攥紧手,走出客栈,望着漫漫天涯,不知该去哪里寻找她的朝雨。  这人间这么小,御剑飞行,不过数日便能从东海之滨,飞到西乡佛土;这人间又这么大,让她一个元婴大能,徒步行遍山山水水,走到两鬓霜白,也找不到自己的女儿。  天边残阳如血,耳畔杜鹃哀鸣。  几个垂髻小儿跑过街道,拍手唱着一首诗歌——  “灿灿萱草花,罗生北堂下。南风吹其心,摇摇为谁吐?慈母倚门情,游子行路苦。”  直到查到佩玉身世,剪云砂才依稀想起那个傍晚,想起那个道士口中的厉鬼。  原来朝雨曾离她这么近啊。  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老天不会再给予初露锋芒  剪云砂双目赤红,单薄的肩轻轻颤动。  她痴痴地抬起手,想如记忆中般为女孩穿上鞋。可她什么也没有摸到,虎头鞋栽倒在地,滚了几圈。  小女孩笑起来,眉眼弯弯,颊上粉嫩嫩的,左边脸上露出一个小小的梨涡。  短短的头发扎在后面,银白的发带轻轻晃动。她的眉心用朱脂点了一点红,灿灿夺目,比世上所有的胭脂都要艳丽。  “娘亲。”  朝雨伸出小手,放在剪云砂僵在空中的手上。  她弯了弯眼睛,道:“我们回家吧。”  剪云砂泪流满面。  “好……我们回家……我带你回家。”她颤抖着说道,轻轻握住了女孩的手。  女孩的身影化作星星点点的萤火消散,地上,一块黑色的石头闪着柔和的光芒。  孩子终于可以回家了。  神智昏聩之时,也记得师尊亲手赠予的玉佩;仅余最后一魂,也要带着佩玉奔往千寒宫的方向。  在朝雨心中,千寒宫是她的家,剪云砂是世上最重要的人,超过一切。  那场情窦初开的杏花烟雨,托付终身的十里红妆,都不及师尊的声声呼唤。  不及千寒宫明灯千盏。  这是剪云砂为她从天上摘下的星星,是她回家的路。  世人总赞美男女之情,赞美父母对孩子的爱,可孩子对父母的爱,也能深沉如斯、热切如斯。  就算魂魄渺渺,隔绝千山万水,受尽磨难,面目全非,也要回到故土。  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怕母亲孤独。  剪云砂抱住石头,手拂过十颗闪光的宝石,哭得不能自己。  “喂,你哭什么?”丁风华推开窗,“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滚!”元婴后期的威压袭来。  丁风华忙挡在景仪身前,裂缺劈开一寸安全之地,“疯婆子!问一句,你不说就是了,发什么疯!”  剪云砂跪倒在地,面上血泪斑斑,状若疯癫。  “师兄,既然宫主不欢迎我们,我们还是走吧。”景仪拉着丁风华,讪讪离开。  丁风华很委屈,“我问一句,她凶什么凶?疯婆子!”  一架画舫从他们身边飞过。  景仪道:“那不是江城的船吗?没听说他们来呀。”  丁风华心情不佳,哼了声,“买的牌子呗,伏中行好好的一个人,竟生了这样一个女儿。”  画舫中,伏云珠席坐在地,身披靡丽的红袍,一截皓腕伸出,握住根细细檀香。  楚小棠陪在她身边,手撑着膝,托腮看着她,眼睛闪闪发亮。  伏云珠将檀香插入香炉中,示意侍女揭开帘幕,往外喊道:“剑尊、峰主,晚上好啊。”  丁风华没想到说人坏话时被抓个正着,脸色顿时变得十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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